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二)

栏目:教育教学 发布时间:2021-09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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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二)

 

 

4.实习实训

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重要环节,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、劳动教育和培养敬业精神与职业意识的有效途径,也是对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的重要措施。

   1.教学实践:专业教师可根据本专业实际,在课堂内进行理论教学的同时,安排适当时间进行实践训练,如教学基本技能的训练,教学组织能力的训练,保教工作能力的训练等。

2.教学实训:从第二学期到第四学期,每学期组织学生到各文化馆、少年宫、早教中心及各类幼儿园进行教学实训活动,巩固学校课程内容,融会贯通所学的知识技能,运用理论知识解决教育教学和幼儿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。最后达到强化职业技能,提高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,为就业创造条件。

3.顶岗实习:各文化馆、少年宫、早教中心及各类幼儿园顶岗实习,通过承担具体的教学实践和实际工作任务,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、技能的能力,形成从事拟定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。

 

 

七、教学活动时间分配

每学年为52周,其中教学时间40周(含复习考试),假期12周。周学时为28。顶岗实习按每周30小时(1小时折1学时)安排。

表一: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(单位:周)

学期

入学、军训

课程教学

综合实训

考试或机动

假期

合计

2

18


2

12

52


18

1

1


18

1

1

12

52


18

1

1



1

1

12

52



20


合计

2

90

24

6

36

156

 

表二:学前教育专业职业能力考核及1+X证书

序号

课程名称

考核项目

等级要求

考核发

证部门

考核

学期

类型

必考

选考

1

专业技能课  

育婴师

中级

人社部

四、五


2

专业技能课  

保育员

中级

人社部

四、五


3

语文

普通话等级证书

二甲

语委

三、四


4

专业技能课  

幼儿教师资格证书


教委


 

 

八、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

 

表三: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



九、毕业标准及就业岗位

毕业标准:

1、成绩

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理论与技能考试(考查)合格,政治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,方可毕业。

2、职业资格

考取由吉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、由长春市教育局颁发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。

职业岗位: 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是到各级文化馆、少年宫、早教中心、幼儿园担任幼儿教师、幼儿教育行政人员,其他相关机构的应用型人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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